FLEX 推荐合作伙伴服务条款
Flexbase Technologie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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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ANT — PLEASE READ CAREFULLY.重要提示 — 请仔细阅读。 These Terms of Service (“Terms”) govern your participation in the Flexbase Technologies, Inc. Referral Program (the “Program”). By executing a Referral Partner Order Form that references these Terms, you (“Referral Partner” or “you”) agree to be bound by these Terms in their entirety. If you do not agree, do not execute an Order Form and do not participate in the Program. 本服务条款(“本条款”)管辖您参与Flexbase Technologies, Inc.推荐计划(“本计划”)的行为。通过签署引用本条款的推荐合作伙伴订单,您(“推荐合作伙伴”或“您”)同意完全受本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请勿签署订单,也请勿参与本计划。
AMENDMENTS.修订。 Flex may modify these Terms at any time. Flex will provide at least thirty (30) days’ prior written notice of any material modification via email to the address on your most recent Order Form. Your continued participation in the Program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of any modification constitutes your acceptance of the modified Terms. If you do not agree to the modified Terms, your sole remedy is to terminate your participation by providing written notice to Flex before the effective date of the modification. Flex可随时修改本条款。Flex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您最新订单上的地址,提前至少三十 (30) 天书面通知任何重大修改。在任何修改生效日期之后,您继续参与本计划即表示您接受修改后的条款。如果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您唯一的补救措施是在修改生效日期之前向Flex提供书面通知以终止您的参与。
1. DEFINITIONS1. 定义
1.1 1.1 "Applicable Law"“适用法律”
means all applicable federal, state, and local statutes, regulations, rules, orders, and guidence, including any standards imposed by Flex's bank partners or program managers, that govern or apply to the activities contemplated by this Agreement. 指所有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命令和指南,包括Flex的银行合作伙伴或计划经理施加的任何标准,适用于或规范本协议所设想的活动。
1.2 1.2 "Approved Qualified Referral"“经批准的合格推荐”
means a Qualified Referral who has been approved by Flex to obtain a Flex product or service, including credit cards and capital and lending products.指经Flex批准获取Flex产品或服务的合格推荐客户,包括信用卡、资本和贷款产品。
1.3 1.3 "Confidential Information"“保密信息”
means any non-public information disclosed by one Party to the othe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Agreement,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business plans, customer information, financial data, fee structures, marketing strategies, proprietary technology, and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and any Order Form.指一方就本协议向另一方披露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费用结构、营销策略、专有技术以及本协议和任何订单的条款。
1.4 1.4 "Flex"“Flex”
means Flexbase Technologies, Inc., a Delaware corporation with its principal place of business at 390 NE 191st Street, STE 8019, Miami, FL 33179.指Flexbase Technologies, Inc.,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390 NE 191st Street, STE 8019, Miami, FL 33179。
1.5 1.5 "Order Form"“订单”
means a Referral Partner Order Form executed by Referral Partner that references these Terms and sets forth the commercial terms of Referral Partner's enrollment in the Program, including the products enrolled and the applicable fee schedule.指由推荐合作伙伴签署的推荐合作伙伴订单,该订单引用本条款并规定了推荐合作伙伴参与本计划的商业条款,包括所注册的产品和适用的费用表。
1.6 1.6 "Residual Referral Fee”" “永久推荐费”
指在适用订单中被指定为“剩余”或“24 个月”的推荐费,使推荐合作伙伴有权在被推荐客户成为“已批准的合格推荐”之日起二十四 (24) 个月内,继续赚取归属于该“已批准的合格推荐”的推荐费,但须遵守第 4.7 条的规定。
1.7 1.7 "Program"“计划”
means Flex's Referral Partner Program, as described in these Terms and any applicable Order Form.指Flex的推荐合作伙伴计划,如本条款和任何适用订单中所述。
1.8 1.8 "Qualified Referral"“合格推荐”
means a potential customer referred by Referral Partner to Flex who meets Flex's qualification criteria as communicated to Referral Partner from time to time. Flex reserves the right to update its qualification criteria at any time in its sole discretion.指推荐合作伙伴推荐给Flex的潜在客户,该客户符合Flex不时向推荐合作伙伴告知的资格标准。Flex保留随时自行更新其资格标准的权利。
1.9 1.9 "Referral Fee"“推荐费”
means the compensation payable by Flex to Referral Partner for an Approved Qualified Referral, as set forth in the applicable Order Form and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4.指Flex应向推荐合作伙伴支付的、针对经批准的合格推荐的报酬,具体载于适用的订单中,并根据第4节计算。
2. ENROLLMENT; AGREEMENT FORMATION2. 注册;协议成立
2.1 2.1 Enrollment.注册。
本条款自推荐合作伙伴签署订单之日起生效。Flex 对订单的登记和处理即构成 Flex 的接受。本条款对 Flex 产生约束力无需 Flex 在订单上签字。
2.2 2.2 Multiple Order Forms.多份订单。
推荐合作伙伴可在双方合作期间签署多份订单。每份订单均纳入本条款并受其约束。若订单与本条款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仅在订单所涉及的具体商业条款方面,以订单为准。
3. REFERRAL SERVICES; PROGRAM TERMS3. 推荐服务;计划条款
3.1 3.1 Referral Services.推荐服务。
推荐合作伙伴同意识别并向 Flex 推荐可能对 Flex 产品或服务感兴趣的潜在客户。推荐合作伙伴应以专业方式开展所有推荐活动,并遵守适用法律及本条款。
3.2 3.2 Non-Exclusivity.非排他性。
These Terms are non-exclusive. Each Party remains free to enter into similar arrangements with other parties.推荐合作伙伴可在合作期间签署多份订单。每份订单均纳入本条款并受其管辖。如果订单与本条款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仅就其中涉及的具体商业条款而言,以订单为准。
3.3 3.3 No Employment or Agency.无雇佣或代理关系。
双方均为独立合同方。本条款或任何订单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解释为在双方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资、特许经营或雇佣关系。推荐合作伙伴无权约束 Flex 或代表 Flex 作出任何陈述。
3.4 3.4 Program Changes.计划变更。
Flex 可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或通过本计划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恕不另行通知。Flex 将尽合理努力,就影响推荐合作伙伴已注册产品的重大计划变更通知推荐合作伙伴。
4. REFERRAL FEES4. 推荐费
4.1 4.1 Fee Structure.费用结构。
Flex shall pay Referral Partner a Referral Fee for each Approved Qualified Referra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fee schedule set forth in the applicable Order Form.推荐合作伙伴同意识别并向Flex推荐可能对Flex产品或服务感兴趣的潜在客户。推荐合作伙伴应以专业方式开展所有推荐活动,并遵守适用法律和本条款。
4.2 4.2 Calculation and Payment.计算与支付。
推荐费应根据适用订单中指定的公式和付款基础进行计算。Flex 应在每个日历月结束后的三十 (30) 天内支付计算出的推荐费,并附上一份详细说明该期间所付费用计算方式的报表。
4.3 4.3 Payment Method.支付方式。
All payments shall be made via 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ACH) to the account designated by Referral Partner in the applicable Order Form. Referral Partner is responsible for keeping payment information current. Flex is not liable for misdirected payments resulting from Referral Partner’s failure to maintain accurate payment information.本条款为非排他性条款。各方均可自由与其他方达成类似安排。
4.4 4.4 Fee Schedule Modifications.费用表修改。
Flex 可在提前三十 (30) 天书面通知推荐合作伙伴后,修改任何已注册产品的推荐费标准。推荐合作伙伴在费用修改生效日期后继续参与本计划,即视为推荐合作伙伴接受修订后的费用标准。如果推荐合作伙伴不同意该修改,其唯一的补救措施是按照第 13 条的规定终止参与。
4.5 4.5 Fee Dispute Resolution.费用争议解决。
If Referral Partner believes any Referral Fee payment wsa incorrectly calculated, Referral Partner must provide written notice detailing the alleged discrepancy within sixy (60) days after receipt of the applicable payment or statement. Flex shall investigate such notice promptly and in good faith. Flex has no obligation to adjust any Referral Fee if it has not received notice of discrepancy within this period. 双方均为独立承包商。本条款或任何订单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在双方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资、特许经营或雇佣关系。推荐合作伙伴无权约束Flex或代表Flex作出任何陈述。
4.6 4.6 Taxes.税费。
推荐合作伙伴应自行承担因根据本条款收取的推荐费而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联邦税、州税和地方税。Flex 可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从支付给推荐合作伙伴的款项中预扣税款。推荐合作伙伴应在收到请求后及时向 Flex 提供任何所需的税务表格,包括美国国税局 (IRS) W-9 表格。
4.7 Residual4.7 P Referral Fees.永久推荐费。
Flex may modify, suspend, or discontinue the Program, or any product or service offered through the Program, at any time, with or without notice. Flex will use reasonable efforts to notify Referral Partner of material Program changes affecting Referral Partner's enrolled products.Flex可随时修改、暂停或终止本计划,或通过本计划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无论是否通知。Flex将尽合理努力通知推荐合作伙伴影响其已注册产品的重大计划变更。
- (a) Eligibility.资格。 若订单明确将推荐费指定为“剩余推荐费”,则自被推荐客户成为“已批准的合格推荐”之日起二十四 (24) 个月内,推荐合作伙伴将继续就每位适用的“已批准的合格推荐”赚取并收取该推荐费,无论适用的订单或本条款是否已过期或终止。剩余推荐费应根据适用订单及第 4.2 条中规定的费用表和付款条款进行计算和支付,并应根据第 4.4 条进行调整。
- (b) Disqualifying Events.取消资格事件。 若推荐合作伙伴从事以下任何活动(由 Flex 在其合理且唯一的酌情权下认定),均构成“取消资格事件”:
- (i) 在与本计划或任何订单相关的过程中存在欺诈、故意虚假陈述或故意不当行为;
- (ii) 在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时存在重大过失;
- (iii) 严重违反适用法律,包括任何导致 Flex 面临监管责任或危及 Flex 与其银行合作伙伴或项目经理关系的违规行为;
- (iv) 严重违反第 6 条(营销材料与审批)或任何适用标准;
- (v) 公开诋毁 Flex、其产品或服务、其高管或董事,或 Flex 的任何银行合作伙伴或项目经理;
- (vi) Flex 合理认定会对 Flex 的声誉、监管地位或银行合作关系构成重大风险的行为;或
- (vii) 严重违反本条款第 7 条(保密)。
5. REFERRAL PARTNER REPRESENTATIONS AND WARRANTIES5. 推荐合作伙伴的声明和保证
5.1 5.1 Authority.授权。
推荐合作伙伴声明并保证:(a) 其拥有签署并履行本条款及任何订单项下义务的充分权利、权力和授权;(b) 任何订单的签署均已获得正式授权;以及 (c) 本条款及任何订单构成推荐合作伙伴合法、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2 5.2 Compliance.合规性。
推荐合作伙伴声明、保证并承诺:(a) 在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b) 以符合适用行业标准的专业方式开展业务;(c) 不得就 Flex 或 Flex 的产品或服务作出任何超出 Flex 书面明确授权范围的陈述或保证;以及 (d) 不得参与任何与本计划相关的欺骗性、误导性、非法或不道德行为。
5.3 5.3 Ongoing Obligations.持续义务。
如果推荐合作伙伴获悉任何可能合理预期会影响其履行本条款能力或对 Flex 造成损害的监管调查、执法行动或其他事件,应立即通知 Flex。
6. MARKETING MATERIALS AND APPROVALS6. 营销材料和批准
6.1 6.1 Regulatory Background.监管背景。
推荐合作伙伴知悉,Flex 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受联邦和州政府的广泛监管,包括适用的消费者保护法、贷款真实性要求以及 Flex 银行合作伙伴和项目经理施加的标准(统称“适用标准”)。任何与 Flex 产品或服务相关的营销或推广活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标准。未经授权或不合规的营销可能会使 Flex 面临重大的监管、财务和声誉损害。
6.2 6.2 Definition of Marketing Materials.营销材料的定义。
“营销材料”是指用于推广、广告、描述或以其他方式营销 Flex 及其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书面、数字、音频、视觉或其他内容或通讯,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帖子、电子邮件营销活动、网站或落地页文案、脚本、传单、标牌、付费广告以及任何其他提及 Flex 及其产品或服务的通讯,无论其渠道或媒介如何。
6.3 须事先获得书面批准。
未经 Flex 法律与合规部门事先书面批准,推荐合作伙伴不得创建、发布、分发、展示、传输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任何营销材料。Flex 可自行决定授予、拒绝、附加条件或撤销任何此类批准。Flex 授予的任何批准仅针对提交审查的内容和渠道,不适用于对已批准材料的修改,也不适用于在新的或不同的环境中使用已批准材料。
6.4 违约与救济。
任何未经 Flex 法律与合规部门书面批准而使用营销材料的行为,或以不符合所获批准范围的方式使用已批准营销材料的行为,均构成对本条款的重大违约。发生此类违约时,Flex 可在向推荐合作伙伴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条款及任何订单。此类终止不限制 Flex 在法律或衡平法下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救济。
6.5 赔偿。
推荐合作伙伴应赔偿、保护并使 Flex 及其银行合作伙伴、高管、董事、员工和代理人免受因推荐合作伙伴未经授权或不合规使用营销材料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损失、责任、罚款、处罚、监管行动、第三方索赔及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7. 保密
7.1 保密义务。
各方同意:(a) 采取至少与其保护自身保密信息同等程度的谨慎措施(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低于合理谨慎程度)来维护另一方的保密信息;(b) 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此类保密信息,但因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而确需知悉该等信息的员工、高管、承包商或顾问除外,且该等人员须受不低于本条款所载保密义务的约束;以及 (c) 仅将此类保密信息用于履行本条款项下的义务。本条规定的义务在本条款终止或期满后持续三 (3) 年。
7.2 例外情况。
第 7.1 条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
(a) 非因接收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
(b) 在披露方披露之前,接收方已合法持有且无任何保密义务;
(c) 由接收方从不受任何披露限制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或
(d) 由接收方在未参考或使用披露方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立开发。
7.3 强制披露。
如果接收方被适用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机构要求披露保密信息,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应:(a) 及时向披露方发出事先书面通知;(b) 配合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或其他适当的救济;以及 (c) 仅披露法律要求披露的那部分保密信息。
8. 赔偿
8.1 推荐合作伙伴的赔偿义务。
推荐合作伙伴应为 Flex 及其银行合作伙伴、关联方、高管、董事、员工和代理人进行抗辩、提供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以应对因以下原因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第三方索赔、诉讼、起诉、程序、损失、责任、损害赔偿、罚款、处罚、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第三方索赔”):(a) 推荐合作伙伴违反本条款或任何订单;(b) 推荐合作伙伴的过失、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c) 推荐合作伙伴违反适用法律;(d) 推荐合作伙伴未经授权或不合规地使用营销材料;或 (e) 推荐合作伙伴就 Flex 或 Flex 的产品或服务所作的任何未经 Flex 书面明确授权的陈述。
8.2 Flex 的赔偿义务。
Flex 应为推荐合作伙伴及其高管、董事、员工和代理人进行抗辩、提供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以应对第三方声称 Flex 在本条款下使用的材料、产品、服务或技术侵犯、盗用或以其他方式违反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索赔。
8.3 赔偿程序。
寻求赔偿的一方(“被赔偿方”)应:(a) 在获悉可能合理导致索赔的事实或情况后,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赔偿方(“赔偿方”,且无论如何不得晚于三十 (30) 天);以及 (b) 在针对此类第三方索赔的抗辩和/或和解中与赔偿方进行合理配合。赔偿方应对任何此类第三方索赔的抗辩拥有唯一控制权,但赔偿方在未获得被赔偿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和解或妥协任何第三方索赔,且被赔偿方不得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拖延给予该同意。被赔偿方可自费聘请其选择的律师参与任何第三方索赔的抗辩。未及时提供通知不会免除赔偿方的赔偿义务,除非赔偿方因该等未及时通知而受到实质性损害。
9. 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因本条款或任何订单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间接、附带、后果性、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收入损失、数据丢失、业务中断或替代服务成本,即使一方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承担责任。无论基于合同、侵权还是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法理论,一方对另一方的累计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A) 在导致索赔的事件发生前六 (6) 个月内,Flex 实际向推荐合作伙伴支付的推荐费总额;或 (B) 一万美元 ($10,000)。上述限制不适用于因以下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I) 一方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II) 一方违反其保密义务,或未经授权访问或披露另一方的数据或系统;或 (III) 任何一方根据本条款承担的赔偿义务。
10. 知识产权
10.1 商标展示的有限许可。
双方均授予对方一项有限的、非排他的、不可转让的、不可分许可的、可撤销的许可,允许对方展示其名称、标识和商标(“商标”),且仅限于表明双方存在推荐合作伙伴关系。Flex 可在其网站或提及 Flex 合作伙伴计划的材料中将推荐合作伙伴列为合作伙伴或关联方。
10.2 使用限制。
除第 10.1 条明确许可外,任何一方在未就每次具体使用获得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使用另一方的商标。任何获准在营销材料中使用的 Flex 商标,均须仅受第 6 条规定的审批要求约束。一方对另一方商标的所有使用均须符合商标所有者当时有效的商标使用准则。
10.3 所有权。
各方拥有并保留其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有限许可外,不转让任何其他权利。任何一方均不得试图注册另一方的任何商标或任何易引起混淆的类似商标或名称。
10.4 撤销。
任何一方均可经书面通知撤销第 10.1 条授予的许可,在此情况下,接收方应在收到此类通知后的十 (10) 个工作日内停止使用通知方的一切商标。
11. 不可抗力
对于因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的原因(包括天灾、火灾、洪水、地震、劳资纠纷、战争、恐怖主义、流行病、大流行病、政府命令或其他超出该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而导致的履行失败或延迟,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恢复履行。
12. 期限与终止
12.1 期限。
本条款自推荐合作伙伴签署的首份订单表格生效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规定终止。每份订单表格的初始期限为自生效之日起一 (1) 年,并将自动续期一 (1) 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当前期限届满前至少三十 (30) 天发出不续期书面通知。
12.2 无故终止。
任何一方均可出于任何理由,在提前三十 (30) 天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条款或任何订单表格。
12.3 因故终止。
若另一方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可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条款及所有未完成的订单表格:(a) 重大违反本条款或任何订单表格,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五 (15) 天内未能补救该违约行为;(b) 资不抵债、为债权人利益进行转让,或根据任何破产或资不抵债法律申请破产或被他人提起破产申请;(c) 停止正常业务经营;或 (d) 从事欺诈、故意不当行为、重大过失,或从事给另一方造成重大监管风险或声誉损害的行为。
12.4 Flex 的立即终止权。
尽管有第 12.3 条的规定,若推荐合作伙伴出现以下情况,Flex 可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本条款及任何订单表格,且无需给予补救机会:(a) 违反第 6 条(营销材料);(b) 违反任何适用法律,导致 Flex 面临监管责任;(c) 从事 Flex 合理认定会对 Flex 的银行合作伙伴关系或监管地位构成重大风险的行为;或 (d) 在任何订单表格中或与本计划相关时提供虚假或具有重大误导性的信息。
12.5 终止的效力。
(a) 保密信息的归还;许可撤销。 本条款或任何订单表格终止后,各方应立即归还或经证明销毁对方的所有保密信息,并应要求提供书面确认。本协议项下授予的所有权利和许可应立即终止,但推荐合作伙伴根据第 4.7 条获取剩余推荐费的权利除外(前提是该权利未根据第 12.5(c) 条被撤销)。
(b) 费用支付。 在终止生效日期前已产生但尚未支付的任何推荐费,应在六十 (60) 天内支付,但须扣除 Flex 可能享有的任何抵销或预扣权利。剩余推荐费应继续按照第 4.7 条的规定进行计算和支付,除非根据第 12.5(c) 条被撤销。
(c) 取消资格事件。 若 Flex 根据第 12.3(d) 条或第 12.4 条终止本条款,且导致该终止的行为同时构成第 4.7(b) 条所定义的“取消资格事件”,Flex 可在合理且全权酌情决定下,通过在书面终止通知中明确适用的取消资格事件,永久撤销推荐合作伙伴获取剩余推荐费的权利。一旦撤销,推荐合作伙伴将不再有资格根据本协议获取任何剩余推荐费,包括截至终止之日已产生但尚未支付的任何金额。权利一旦撤销,除非经 Flex 授权官员签署新的书面协议,否则不得恢复剩余推荐费的获取权利。
13. 争议解决
13.1 仲裁。
Referral Partner 和 Flex 同意,围绕本条款或任何订单,或其违约、终止、执行、解释或有效性(包括本仲裁条款的范围或适用性)的任何争议、问题、索赔或纠纷(统称为“争议”),应由美国仲裁协会 (“AAA”) 根据其《商业仲裁规则和调解程序》,在佛罗里达州迈阿密或通过视频会议进行具有约束力的独家仲裁裁决。双方应就一名仲裁员达成一致;若双方在三十 (30) 天内无法达成一致,则由 AAA 指定。仲裁员可将律师费和相关费用作为裁决的一部分。仲裁员的裁决是最终的、具有约束力的,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作为判决执行。
13.2 初步救济。
尽管有上述规定,任何一方均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临时或初步禁令救济,且不放弃其仲裁权利。
13.3 放弃集体诉讼。
Referral Partner 和 Flex 均同意,任何争议应以个人为基础进行处理,不得作为集体、共同、合并或代表性诉讼进行。任何一方均不得参与与本条款项下任何争议相关的集体仲裁或集体诉讼。
13.4 放弃陪审团审判。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各方不可撤销且明确放弃在因本条款或任何订单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诉讼、程序或反诉(无论是基于合同、侵权或其他原因)中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13.5 诉讼时效。
任何争议必须在争议方首次知道或理应知道导致争议的行为、疏忽或违约之日起一 (1) 年内提出;否则,该争议将被永久禁止提出。
13.6 程序保密性。
双方应对所有仲裁程序(包括任何裁决)保密,但为准备或进行仲裁、配合法院申请初步救济或对裁决提出司法质疑,或法律另有规定时除外。
13.7 费用。
在任何仲裁程序中,胜诉方有权向败诉方追讨其合理的律师费和相关费用。
14. 一般规定
14.1 修订。
Flex 保留随时修改本条款的权利。对于任何重大修改,Flex 将通过 Referral Partner 最新订单上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提前至少三十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Referral Partner。Referral Partner 在任何修改生效日期后继续参与本计划,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条款。如果 Referral Partner 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其唯一补救措施是在修改生效日期前向 Flex 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参与。尽管有上述规定,因适用法律、监管要求或 Flex 的银行合作伙伴或项目经理的要求而进行的任何修改,在通知发出后立即生效。
14.2 完整协议。
本条款连同所有订单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及同期达成的协议、谅解、谈判和陈述。
14.3 适用法律。
本条款受佛罗里达州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
14.4 通知。
根据本条款要求的所有法律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递送、挂号信(要求回执)、隔夜快递或附有接收确认的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适用订单表格中指定的地址或书面通知更新后的地址。发送给 Flex 的通知应寄往:Legal Department, Flexbase Technologies, Inc., 390 NE 191st Street, STE 8019, Miami, FL 33179, legal@flex.one。
14.5 转让。
未经 Flex 事先书面同意,推荐合作伙伴不得转让本条款或任何订单表格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在涉及合并、收购、公司重组或出售 Flex 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情况下,Flex 无需征得同意即可转让本条款或任何订单表格。任何违反本条的转让均属无效。本条款对双方各自的获准继受方和受让方具有约束力,并使其受益。
14.6 可分割性。
若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该规定应在使其可执行所需的最小范围内进行修改,其余规定应继续保持完全有效。
14.7 弃权。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构成对该权利或救济的放弃。除非由放弃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否则任何放弃均不生效。
14.8 存续条款。
第 4.7、6.5、7、8、9、10、12.5 和 13 条在这些条款及任何订单表格终止或期满后仍然有效。
14.9 无第三方受益人。
本条款仅为双方及其获准的继受方和受让方的利益而订立。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为任何第三方创设任何权利。
14.10 副本。
任何订单表格均可签署一份或多份副本,每份副本均应视为原件,所有副本共同构成同一份法律文件。电子签名应被视为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服务条款结束
本条款可在线查阅:flex.one/partner-tos-24。
最后更新日期:2026 年 7 月 8 日 | Flexbase Technologies, Inc. | 390 NE 191st Street, STE 8019, Miami, FL 33179
